通过收购直接投资到一个满足十二人员工的既有稳定生意中:
1,投资需要为股份投资,申请L1签证。
2,因生意中已经有十二名员工(如果至少8名员工,将来办理绿卡前发展到12名员工的企业),可以在收购完成后,先申请老公司的3年有效的L1. 等待企业成长到12个员工后,提请EB1C I-140申请,等待批准后, 中国人EB1C 的排期到了, 通过 I-485 调整身份得到绿卡。
不管哪种方式,L1的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境外的公司中最近三年中有一年的高管经验。
且美国公司与境外公司可为“母子关系”(美国公司的51%以上股份为境外公司拥有),也可以为“姐妹公司”(美国公司和境外公司的51%股份为同一第三方个人或公司拥有)。
目前我的客户收购的企业的种类分析:
A, 购买成熟运营的小型酒店:
优点:1,一般成熟的酒店已有十二名以上雇员。
2,员工架构和运营已经清晰稳定,投资人不需要过多担心运营细节。
3,投资回报较稳定,投资人拥有完整的物业和生意。运营良好的酒店回报率一般在5% 到10%左右。可以在投资的同时顺便解决身份。(困难是目前投资额比较大,中国人民币换美金不方便,办理前投资款如何汇来,要解决)。
B, 私立学校,幼儿园等, 课后辅导学校,中文学校,才艺学校教绘画,音乐钢琴,小提琴,大提琴学校,占有51%以上的股份,这些生意有一定的技术和管理门槛,竞争相对缓和。美国当地如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,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大,类似的投资额大约在一百万美金之间。合适被收购的对象,不是很多,需要有耐心等待。
C, 超市,购买餐厅,修车厂,批发公司,零售店等小型生意。这类生意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,也容易达到12人以上员工的要求,但入行业相对竞争更多,投资额相对小一些。但是劳动力成本不低,这些企业中,也必须雇佣一些(2-3人)中层经理,薪水3500美元一个月或者以上,技术人员,有大学本科文凭或者以上。否确全是低工资无文凭的员工,也不能达到移民局的要求。就是L1 申请人必须是managerial capacity, 管理部门经理和专业人士。
B. 要有正规的股份收购协议,有资产清单,收购的股份,价值要和投资款一致。价格太低,或者太高,让人感觉这个收购不公平或者是假的收购。移民局基本上根据被收购公司上1年的税单,收购资产清单等,大概有个51% 股份或者高于这个股份,值多少价格。
杨梅娥律师有18多年成功申请L1的经验. 办案认真负责. 详情请电(626) 284-8832.